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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一期萃取剂P204与萃取剂P507材料采购
时间:2024-01-15 04:55 点击次数:199

  四川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一期萃取剂P204与萃取剂P507材料采购招标公告本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一期萃取剂P204与萃取剂P507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20万元,招标人为四川蜀矿 环锂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001)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一期萃取剂P204与萃取剂P507材料采购;(001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一期萃取剂P204与萃取剂P507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10日17时00分本招标项目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四川蜀矿环锂科技有 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自筹30%,贷款7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_萃取剂P204与P507(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2采购规模: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一期需采购一批萃取剂P204{萃取剂P204主成分为磷酸二异辛酯【(C18H170)2PO2H】。(国内厂商允许以各家通用牌号命名)}共计53吨、萃取剂P507{萃取剂P507主成分为2-乙基己基膦酸单-2-乙基己基酯【(C18H17)2HPO3】。(国内厂商允许以各家通用牌号命名)】}共计11 6吨,用于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一期调试阶段湿法萃取工段萃取箱填槽。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萃取剂P204与萃取剂P507的生产制造、包装、运输、人工 、卸车、检验、验收、质保期服务等,以及能保证其材料达到规定使用功能且能够正常运 转的其他辅助试剂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4交货期:2023年05月30日前具备交付条件,2023年06月10日前完成交付(具体发货 时间按招标人通知执行)。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业绩要求:近2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与3家及以上新能源行业相关企业签订过萃 取剂P204、P507的供货合同(单品类单次采购数量大于50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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