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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导率仪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23-12-18 18:01 点击次数:136

  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快速检测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右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4楼41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6、交货地点: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红塔区北苑路28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其它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11、质保期:设备及配件(含第三方产品)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除特别注明外,最短不少于12个月。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自成立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成立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新成立未产生应税所得额的可不提供);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成立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查询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信用信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若投标人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1请投标人于 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右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4楼413报名。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05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右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5楼516会议室。

  5.3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2开标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右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5楼516会议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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