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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十治人物”事迹
时间:2023-07-02 18:16 点击次数:196

  2022是极为重要、极不平凡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雪域高原迎来了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自治区司法系统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区党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依法治藏取得新成效,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为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本版刊发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十治人物”事迹(排名不分先后)。让我们记住这些法治人物,并向他们致敬!

  王培刚,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9月出生,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一级调研员,自治区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1996年7月,作为优秀大学毕业生的王培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被选拔分配到那曲工作,先后在那曲县、嘉黎县、申扎县从事基层公安工作十六载。其间,他倡导策划制定的《岗位考评制度》《星级评定制度》在那曲公安机关推广执行。他直接指挥或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近百起,依法查处治安行政案件300余起,参与重大节庆活动安保和救灾救困工作100余次。

  2012年,王培刚被选调到区党委政法委从事执法督察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十年来,他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60余次、510余人次,督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80余件,调处了大批初访矛盾,推动化解多起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2019年,自担任区党委政法委法治处处长,区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以来,王培刚全力打造我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品牌,积极组织法学专家对重点领域开展法学理论实践研究。通过不懈努力,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改革在我区落地落实。

  近年来,围绕法治建设、政法改革、法学会等职责任务,他协调督导我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完成或取得重大成果94项,协调指导法检两院做好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等“四个委员会”换届组建及调整工作,积极协调推进自治区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工作,为推进我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了贡献。

  站在新起点,待更新作为。从事政法工作27年来,王培刚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默默无闻、矢志不渝地在政法战线上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他先后获得“全区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个人”“全区驻村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三次荣立三等功,多次受到嘉奖。

  其美次仁,男,藏族,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教授,全国司法鉴定专家库专家,西藏雪鹰司法鉴定所负责人、鉴定人。

  2008年8月,西藏唯一一所物证司法鉴定机构“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司法鉴定所”挂牌成立,这不仅填补了我区物证类司法鉴定的空白,也结束了我区物证类司法鉴定案件区外送检的历史。

  司法鉴定所成立以来,为区内外的委托方出具了600余份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采信率达到98%以上,并一直保持着零投诉率,得到了服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在他的推动下,我区的藏文文书鉴定已成为全国物证类司法鉴定行业的独家招牌。同时,他积极发挥专业特长为群众排忧解难,先后为困难群众减免30余万元鉴定费用。

  2013年,他起草的《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被司法部正式采纳并予以颁布,成为我国藏文笔迹鉴定的行业标准规范。

  他始终坚持严于律己、严以修身,德高为师、身正为范,不断提升防范廉政风险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做到以案为鉴,依法依规开展各类执业活动。同时,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多次组织鉴定人员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增强鉴定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和敬畏意识。

  2019年他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优秀教师”、2021年被评为“西藏自治区最美基层民警”、2022年他入选司法部“全国司法鉴定专家库”“中国警察协会委员”。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今后的工作中,其美次仁将充分发挥司法鉴定专业特长,以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努力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为西藏经济社会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米玛扎西,男,藏族,中共党员,2004年参加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处副处长。

  他坚持执法为民、用法为民,狠抓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他用心听民声、主动听民诉,依法督促查办,快速回应关切。其间,受理群众环境信访举报1115件,目前办结率98.6%,满意率100%。同时,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建设储备库,修订应急预案,完成523个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指导办理环境信访举报368起,办结率100%。

  他始终把生态环境执法作为推动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方针。2022年,指导参与查处环境执法案件139起。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到检查到哪里、普法就到哪里,开展“送法入企”活动,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

  他全身心投入执法改革实践,协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机构“两监垂改”,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执法新体制。他坚持法治引领,健全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非现场监管、交叉执法等16项制度,推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四梁八柱”制度体系。2022年,会同自治区司法厅开展全区首次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应用;坚持规范建设,推动首次配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新式制式服装亮相雪域高原,全面彰显守护高原生灵草木的决心和信心。

  18年来的执法经历,米玛扎西的脚步走遍了全区7市地和74个县区,年均执法天数100天以上。

  次仁边久,男,藏族,中共党员,山南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稳定安全工作办公室主任、讲师。

  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为目标,奋战在学校法治建设一线,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培育了一批批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他致力于提升学校师生法治观念,以为社会输送合格接班人为目标,主动承担整个学校的普法、禁毒、反家暴、校园安全和校园消防等工作,打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育人环境。他将法治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始终,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普法中的基础性作用,认真讲好“开学法治第一课”,实现青少年普法教育常态化规范化。

  他积极完善青少年普法体制机制,狠抓规范化建设,推进家校一体化建设、组建普法宣讲队伍,发挥线上线下各类宣传阵地作用,采取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宪法晨读、国旗下的宣讲等形式,组织开展形式生动、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

  他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带头履行普法工作者的工作担当和责任,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辐射带动作用,把法治教育从学校学生延伸到家长及驻村点群众,身体力行打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格局,为推动全校教职工及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多次被评为“优秀综治先进个人”“先进法治安全教育工作者”“优秀工作人员”。

  胡瀚文,女,汉族,2013年开始律师执业,“2021年度援藏律师服务团”成员,目前在西藏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

  援藏期间,她接待处理群众来访683起,接听答疑热线份,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共计508.45万余元,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她始终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想群众所想,解群众所急。她不仅帮经济困难的受援人缴纳诉讼费,还放弃休假自费前往山南、林芝、那曲等地探访受援人,了解他们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送去温暖。其中有一位因交通事故休学的高三学生,她曾两次家访,为学生送去了书籍、文具等物品,还主动和学生家庭结成对子进行帮扶。

  2021年8月她刚接手法律援助工作,就成功办理了一起系列执行案件,涉及山南市某村49户村民。村民将77头牦牛卖给拉萨一家公司,没有签合同也没有拿到钱。执行过程中,她多方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局,申请启动执行异议程序,追加公司的唯一股东为被执行人。在她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公司主动兑现大部分牦牛款,剩余部分也已达成执行和解。2022年4月,村民们拿到拖欠两年之久的牦牛款,并给她送去“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锦旗。

  服务期届满前,她怀着对这片热土和人民深沉的热爱和眷恋,主动申请延长援藏时间。2022年,她毅然决然作出了一个决定——留下来,到西藏执业。她说,她想做一棵大树,扎根在这里,继续为西藏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桑次,男,藏族,中共党员,1962年3月出生,那曲市安多县扎仁镇尼玛龙村“天线帽”义警、法律政策理论宣讲员。

  在那曲市安多县扎仁镇活跃着一支“天线帽”义警队伍,桑次就是其中的优秀一员。作为当地的理论宣讲员,自己文化水平不高,他就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照本宣科”效果不好,他就坚持在实践锻炼中摸索、在拉家常中融入道理,使基层理论宣讲更接地气、更富生命力。

  围绕牧区群众生产生活实际,他坚持把宣讲内容同听课对象相结合,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民法典、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疫情防控、养老诈骗、村居换届“十个严禁”“十个不准”等内容,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学得会的语言进行宣讲,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作为野生动物保护员,他坚持做好经常性监测,把专人监测与林草湿地资源管理巡查相结合,定点监测与全域观察发现相结合,熟悉野生动物栖息环境与种类之间的必然条件。利用群众大会、党员大会、赛马节等契机,走村入户宣传法律法规,利用牧民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几年来,桑次的足迹遍布扎仁镇各个角落,每年开展法治宣讲100余次,巡逻巡护300余次。2009年以来,他先后被评为“野生动物保护先进个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员培训优秀学员”。

  他先后获得“乡村振兴 那曲奋进”系列活动之谈变化、说发展、讲故事比赛第二名、第一名,被评为“优秀‘天线帽’义警”“先进‘双联户’”“优秀村干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罗茂,男,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4月出生,2001年12月参加工作,任林芝边境管理支队南伊边境派出所党支部副书记、所长。

  2021年12月的一个深夜,南伊沟景区突降大雪,气温骤降至零下10摄氏度。3名在此露营的区外游客被困景区。接到报警电话后,罗茂迅速召集民警前往救援。经过一个多小时紧张搜救,终于找到3名被困游客。仅2022年,他带领同事完成救援任务21起、救助43人,有效保护了群众的生命安全。

  作为边境派出所所长,他以践行和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己任,将持续化解辖区群众矛盾、守护群众的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2022年11月,派出所接到群众加某报警称:自己家的牦牛丢失,怀疑是邻乡村民白某所为,请派出所协调解决。得知情况后,罗茂立即带领民警前往群众家中认真了解事情缘由,给双方耐心细致地讲法律、讲情理,最终解开了误会,白某当即同意将牦牛送回报警人家中。最终,矛盾双方握手言和,有效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

  罗茂不断优化边境派出所服务理念,推出“上门办证”“送证上门”“急事特办”等惠民措施,为辖区群众进一步提供更加便捷、更加方便的服务。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清单10项,结对帮扶8户、33人,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维护边境辖区稳定,守护群众安居乐业,这是他心之所向,更是他入警20余年来从未改变的初心。

  苏加棠,男,汉族,中共党员,2005年8月参加工作,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以案促整治,规范租赁市场规则。在办理西藏某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他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耐心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认真查实证据,开展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

  以案助和谐,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在办理西藏某旅游公司上市股票转让纠纷系列案中,他通过提前研判形势、准确适用法律、细致说服疏导,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既稳定了市场,又避免了公司管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动,为做好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纠纷的审理探索出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以案优环境,保护商事主体权益。积极推动中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拉萨市30多家运营商签订授权管理协议,推动行业协会管理模式向拉萨延伸,既有力构建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又保障了各商事主体的合法经营权,为诉源治理奠定了基础,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以案护稳定,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在办理西藏某运销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得知公司具有优质资产的情况后,他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最终将清算程序转为破产重整程序,并成功重整,为企业争取到信用修复、绝地重生的机会,挽救企业于危困之际,实现多方互利共赢,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了积极力量。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18年来,他共审理案件300余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起信访缠访案,无一起超审限案。

  陈云峰,男,汉族,1995年11月出生,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民警。

  他始终秉承“公安交管法治宣传工作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生命线”的工作理念,从当初发放宣传单到现在的“日喀则交警”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他从未停止前进的步伐。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他深入一线宣传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等知识,通过CCTV-1《生活提示》《央视频》等栏目,做交通安全宣传和解说节目,让“日喀则交警”走向全国。

  他始终坚持“群众为根、服务为本”的理念,用“真心”服务广大交通参与者。在执法中,他更多的是采用柔性执法,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广大交通参与者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和付出的代价,通过身边真实案例让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学到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摒弃自身存在的不良驾驶习惯和不文明交通行为。

  以打造“日喀则交警”品牌为抓手,先后推出《高原覆车之戒》《珠峰驾道》等栏目。“日喀则交警”运营以来,粉丝量上升到14万余人。以畅通群众监督、咨询渠道为抓手,2021年,创新推出《您举报 我处理》栏目,对群众疑难问题进行认真细致解答,对群众举报的每起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核查。截至目前,解答群众业务咨询2000余次、核查处理100余起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

  “90后”的陈云峰,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警察的誓言。近年来,他获得自治区公安厅嘉奖,被日喀则市委宣传部评为优秀“三员合一”人员、荣获“2022年度珠穆朗玛新闻奖”。

  卓玛石确,女,藏族,1995年10月出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阿里地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投身新闻事业以来,卓玛石确以法治视角宣传报道为主线,深入了解民众的生产生活,广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展现阿里地区法治建设成果。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借助有形、有感和有力的报道,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紧盯法治领域新形势新动向,她经常深入基层,将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到法治报道中,为群众普及宪法、民法典、劳动合同、婚姻家庭、预防非法集资、防范新型网络电信诈骗等相关知识。通过深入报道群众普遍关注的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话题,使新闻稿件让群众易懂且愿意阅读。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卓玛石确毫不犹豫地选择“逆行”,从法治角度全方位报道阿里地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将前线最真实的场景传递给民众,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期间,撰写60余篇新闻稿件,完成采访任务100余次。其中,10余篇稿件被《人民日报》、学习强国、《西藏日报》等转载。《阿里地区象雄方舱医院》图片被视觉中国采用;《党员先锋队保障核酸检测样本转运工作》《物资保供配送队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康乐新居四区无疫小区创成记》等稿件在“天上阿里”公众号点击量达1.5万余人次。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卓玛石确荣获“2022年度阿里地区宣传思想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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